刘福美,理事兼山东分院常务副院长

浏览次数:1334  

刘福美,北京黄宾虹书画院理事兼山东分院常务副院长

经翰林院全国首批历史文化艺术传承人组委会评定“著名国画家刘福美荣获‘’翰林院全国首批历史文化艺术传承人重彩石榴画派第一艺术传承人称号”

刘福美,女,号:丹若轩主,字:刘安,汉族,1956年生,山东省潍坊市高密市人。

1979年参加工作,一直从事企业管理。 国企改制后自主创业,企业总经理。

自幼酷爱书画,师承刘林贵师傅学习国画,在师傅的精心栽培下获得了很大进步。经常组织和参加企业、系统及社会各界书画展览和比赛,并获得多个奖项,专业从事书画创作,作品为社会各界及国际友人广泛喜爱,收藏。

现为:

北京黄宾虹书画院理事兼山东分院常务副院长

翰林院全国首批历史文化艺术传承人重彩石榴画派第一艺术传承人称号

北京御翰林书画院 北方重彩石榴画院院长

翰林院文化艺术中心翰林重彩石榴国画研究院常务副院长,院长助理,兼北方部主任

中国翰林书画院北京分院副院长

中国书画家协会山东省分会副主席

山东省女书画家协会会员

高密市美术家协会 会员

高密市画院 特邀画家

高密市女子美协会员










文章评论
发表评论:(匿名发表无需登录,已登录用户可直接发表。) 登录状态: 未登录,点击登录
北京黄宾虹书画院欢迎你
地址:北京昌平  电话:15901001889
技术支持:翰林院文化艺术中心京ICP备2020047697号 邮箱195395198@qq.com